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
比如说电影院门口那张海报上,一个和她穿着一样的金发女孩占据了不小的版面。
比如说李至臻只拍了4天,都是一些动作戏份,她并不知道,其实路易斯这个角色是有台词的,而且在电影的第一幕就会出现。
李至臻一开始看到那个白人女演员被称为“路易斯”时还没有反应过来,
按捺住疑问继续往下看。
直到看到本是由她出演的换马表演,画面一切却是一张白人脸,李至臻有点傻了。
她恨不得把电影回放,仔细看看那到底是不是自己。
——难道莎莉给她化的妆太夸张,她在荧幕上真就是这样的?
人到镜头里就会长得连自己都不认识?
花了不短的时间,李至臻才逐渐接受并确认了一个事实——那不是她。
他们只用了她的动作,不知用什么办法回避了她的脸,再拼上那个金发女人的脸。
她的脸不会出现在这部电影里了。
荧幕上的动作戏份已经结束,“路易斯”在和男主角说话,两个人并肩走在林荫道上。
李至臻把一切都弄明白了,路易斯远远不止那四天的动作戏。
她原来是男主的爱慕者,和男女主有很多对手戏,甚至有和男主的吻戏,介于海斯法案的存在,床戏是不存在的,而吻戏也不允许超过3秒。
至于李至臻本人,则从头到尾没有和男女主对过一句台词。
她就是一个纯粹的特技演员,拿的也是特技演员的工资,就和男主角那个替身演员差不多。
这是李至臻穿来这个世界后,第一次感觉自己被耍了。
像她幼时父母俱在,在屋檐下挑拣豆子那时候一样。
“最好种出来的都是这种饱满圆润的豆子,像你弟弟,这瘪得浮起来的兜子,就像你,是不能要的。”
当时李至臻像挨了个无形的巴掌,抬头看着阿母。
她仍旧低头认真拣豆子,还哼着歌,一点不觉得自己说了什么大不了的话。
这话沙子一样在她心头滚来滚去,过了两年,她还没跟她黄泥地一样陈旧顽固的阿母分辩清楚她凭什么是一颗坏豆子,战火就将她家的两间小土屋踏平了,阿母抱着弟弟在水井边被乱兵捅穿。
现在,在漆黑的电影院里,李至臻觉得自己又变成了“坏豆子”。
她很久没有过这么茫然无措的时候。
坐在那里,眼前晃过什么也不知道,心里疯狂地和死去不知道多少年的阿母辩论,从哀怨控诉到冷嘲热讽,最后撕心裂肺也毫无办法,又一次鸣金收兵。
现在,那些不解、愤怒、自嘲、忌恨又跨越百年千年来追索着她,来势汹汹。
李至臻仰头看着荧幕,她是知道片场里有替身演员的,她也见过替身拍摄的场景——替身演员做完动作定在那里,男主角上场继续拍摄。
可李至臻没有啊,也没看到另一个和自己打扮得一模一样的女演员。
她不需要停下来给那个真正的路易斯演员让出位置,她对剪辑一无所知,怎么能想到会有这一出呢?
又一场骑马戏出现,李至臻用力盯着,从那些一闪而过的镜头里找到了自己的小半张脸,可也只有她能看到了。
她看着荧幕上那个陌生女人的脸穿插在自己的骑马的动作戏份里,不禁为她,也为这个剧组叫好。
好样的,真是好样的。
叫好的不止她一个人,每次特技动作出现,都会有人惊呼,和那天看台上的群众演员一样。
前排的观众在赞叹伴随飘散的爆米花甜香而来。
“天啊,那位路易斯的演员竟然能把动作做得那么漂亮!”
“他们一定知道她做得很好,不然不会让她做这么多次。”
“这个女演员是谁?她还拍过什么电影,我真想知道她的其他作品里有没有这样的表演,天啊,她有这样的本事,怎么还没有出名?”
“希望派拉蒙或是米高梅能发现她,把她拉去当女主角。”
这些人的声音并不高,但就坐在李至臻身后那排,而她又是连最后一排的亲嘴声都听得到的人。
她站起来,将那个观众提了起来。
“那一段是我演的,你很喜欢吗?”
观众电影看得好好的,突然被提起来,原本是要生气的,但听到把他提起来的人说电影上那个马戏团女孩是她演的,兴奋立刻取代了恼怒:“你就是那位路易斯?”
“是我。”
放映厅虽然昏暗,但他们坐得靠近前排,荧幕上的光投在人脸上,观众仔细分辨,这人和荧幕上的马戏团女孩根本两模两样,甚至人种都不同。
兴奋转为生气,观众叫嚷:“根本不是你,你是脑子出问题了吗,放手!”
李至臻强调:“就是我。”
“你放手!神经病!”
冲突引来了放映员过来维持秩序,“请不要打扰别人看电影,再闹就请你们出去。”
“是她突然发神经!”
放映员转头质问她:“你为什么打扰别人?”
“她还是个黄人!”
放映员更大声:“请你现在立刻出去!”
李至臻不说话。
这年17,她在漆黑的电影院里,站着如喽啰。
没趣地放下那个倒霉观众的衣领,她走出放映厅,在夜色里慢慢踱步往前走。
李至臻不知道要去哪里,有路就走,慢慢地晃到了日落大道上。
这里酒馆林立,霓虹灯和酒馆里驻唱歌手流出的摇滚乐缠绵相拥,远处壳牌加油站的招牌是明黄,再远处,山丘上的“好莱坞”字母标牌泛着幽幽白光。
柏油路被这些灯牌染成流动的调色盘,汽车游鱼一样在彩光长河里穿梭。
耳边是玻璃杯轻碰的声音,樱桃红的鸡尾酒被漂亮的女郎送到唇边。
李至臻忽然想喝点酒了。
说起来她还没有喝过这个世界的酒呢。
她没有进酒吧,而是在某个杂货店里挑了一瓶经典威斯康星蓝带。
玻璃瓶离开冷柜之后凝出一手的水珠,李至臻仰头灌了一口清凉的酒液,入口厚重,微带苦味儿,有浓郁的小麦香味,和梁朝的酒完全不同,但也还不赖。
她坐在路边喝酒的时候,又看到了西蒙警官,她的好邻居。
活动大概结束了,他靠坐在红□□闪烁的警用机车上,又穿上了那一身标准的蓝色衬衫和黑色警用马甲,正在喝一瓶矿泉水。
霓虹夜景下,那头丝滑的金色短发吸引了几个女孩,不知道在说什么,他摆了摆手。
李至臻就着“美国甜心”下酒。
西蒙也看到了她。
他走了过来。
李至臻先弯起了眼睛,朝他招招手。
“未成年不允许喝酒。”
西蒙将啤酒瓶从她手上拿走,那瓶口就嘬在她上嘴唇,这么一拔,爆出“啵”的一声。
李至臻蒙了一下,一脸凄然地抬头看他。
她已经很惨了,喝口酒也不行吗?
她就喝——
出其不意地夺走他手上的酒瓶,李至臻对嘴灌了进去,等西蒙再抢过来时,只剩瓶底一点酒了。
她一抹嘴巴,挑衅地看他。
“美国甜心”嘴角往里收,脸上保持公事公办的态度:“谁卖给你的?”
她悲愤地把脸甩到一边:“没有,我在路上捡的。”
西蒙不信她的鬼话,抓着她的一只手,回头去找可能存在的商店。
她大呼小叫:“你这次又想抓我进监狱蹲一晚上是不是,可恶的白皮猪!我给你们面子,你们都给我蹬鼻子上脸!”
西蒙回头:“我只追究卖家的责任。”
啊,早说嘛。
“那家,我是在那家买的。”李至臻给警官带了路。
店主看到李至臻被抓回来,第一反应不是她未成年买酒,而是看自己的收银柜,他以为这黄人是小偷才被抓回来的。
西蒙走进店里,对店主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告诫。
店主忙不迭道歉,并试图给这位警官塞点好处,并保证以后一定会严查证件。
西蒙并不接受行贿,而是指着门外的人说:“以后如果看到她在这附近买酒,麻烦告诉我。”
“好的……”
李至臻迎着店主谴责的目光翻了个白眼,转身看向车灯流动的柏油路。
啤酒瓶被丢掉,西蒙给她买了一瓶橘子汁。“喝这个。”
李至臻扭头不接:“你抓着我在这里逛来逛去,所有人都以为你抓到了小偷,在找失主呢。”
“未成年人买酒并不会比当小偷更好。”
李至臻心道她人都能杀,买个酒算什么事,哼了一声接过橘子汁。
两个人坐在马路牙子上,一个人喝矿泉水,一个人喝橘子汁,就这么看着街面闪烁的霓虹灯发呆。
西蒙问:“是电影出什么问题了吗?”她心情很差,任谁都看得出来。
李至臻的脸已经红透了,嘴唇还贴着瓶子,说话时橙汁跟着晃荡:“嗯……明晚你不用去看了。”
“愿意和我说说原因吗?”
“他们把我的脸……换掉了,一点都不剩,我变成了另外一个金发女孩,还有很多台词,都要变成女主角了……”李至臻指着自己的脸比比画画,她觉得自己脑袋有点沉。
“我记得你说你演的是一个路易斯安纳州的女孩。”
“是啊,我骑在快马上,还在天上荡秋千,然后什么都没了,那些动作都是我做的,但就是看不到我的脸,我现在真是烦死了。”李至臻到现在都还在不可置信,气哼哼地抱怨。
西蒙也跟着生气,“你打算怎么办?”
“我——”她拉长了声音,看了他一眼,又不打算说了,“不告诉你!”
西蒙抬头,手背贴上她发红的脸颊,“你不会杀人吧?”
“你会知道的,”李至臻握住他要离开的手,蹭了蹭,“你的手好粗糙……”
这一刻,西蒙愿意装傻一会儿。
“我们先回家好不好?”
不是“我送你回去”,而是“我们一起回去。”这话他们第一次看电影时西蒙就说过,每次说起来,他嘴角就要带一点笑。
“嗯,可以。”